臺南法院 113北142499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段11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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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1.7
坪單價:
9.3萬/坪
持分地坪:
1.7 坪
總現值:
13.1 萬
拍後增值:
-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土庫段 111地號,面積 227.8 m2,持分 1/40,1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坐落門牌土庫一街22巷23弄
3.
27號 建物及土庫一街78號建物,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 權。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11.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trial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土庫段 111地號
227.8 m2 × (1/40) × 23,000 元 - 16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3
1拍 部分點交
99.9 坪 / 2,250 萬
2026/6/9
1拍 不點交
8.6 坪 / 78 萬
2026/6/3
1拍 點交
27.5 坪 / 700 萬
2026/6/23
2拍 不點交
34.8 坪 / 104 萬
2026/6/9
3拍 不點交
50.2 坪 / 63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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