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高25057二

臺北市北投區行義段四小段256-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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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8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4.5
保證金:
53
總坪數:
284.2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284.2 坪
總現值:
234.9 萬
拍後增值:
-2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吳肇棠
吳肇棠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6-8地號,面積 720.2 m2,持分 8530/10000,173 萬
(保護區。 )
2.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6-13地號,面積 357.5 m2,持分 842/10000,8.5 萬
(保護區。 )
3.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7地號,面積 2,494.9 m2,持分 842/10000,59 萬
(保護區。 )
4.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8地號,面積 1,010.4 m2,持分 842/10000,24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3)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10月7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56-8地號及258地號 土地係臺北市電桿行義幹L17B6460HC25北方5公尺處之雜木林,目視所及無建物 或地上物;257地號土地上有一無門牌三層鐵皮建物部分占用,部分為池塘,部 分為雜木林;256-13地號土地位於上開無門牌鐵皮建物前方,為無路可達之雜 木林,目視所及無建物或地上物。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 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 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5.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6.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 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 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二257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 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4)
1.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6-8地號
720.2 m2 × (8530/10000) × 2,500 元 - 173 萬元
= -19.4萬元
2.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6-13地號
357.5 m2 × (842/10000) × 2,500 元 - 8.5 萬元
= -1萬元
3.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7地號
2,494.9 m2 × (842/10000) × 2,500 元 - 59 萬元
= -6.5萬元
4.
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段四小段 258地號
1,010.4 m2 × (842/10000) × 2,500 元 - 24 萬元
= -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8
1拍 不點交
0.3 坪 / 33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0.4 坪 / 26 萬
2026/1/8
1拍 部分點交
48.8 坪 / 4,420 萬
2026/1/21
1拍 不點交
1.4 坪 / 130 萬
2026/1/21
1拍 點交
0.9 坪 / 25 萬
2025/12/10
1拍 部分點交
100 坪 / 3,599 萬
2025/12/8
1拍 不點交
82.1 坪 / 4,615 萬
2025/12/11
1拍 部分點交
47.3 坪 / 2,420 萬
2025/12/9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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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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