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合105191

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750巷134弄17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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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23.6
保證金:
44.8
總坪數:
10.8
坪單價:
20.8萬/坪
持分地坪:
4.6 坪
公告建坪:
10.8 坪
總現值:
55.7 萬
拍後增值:
-4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低密度住宅區
主建坪:
10.2 坪
附建坪:
0.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大恩段 771地號,面積 61.3 m2,持分 1/4,104.2 萬
(低密度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750巷134弄17號,建號 489,持分 1/4,76.5 萬
一層:33.94二層:33.94屋頂突出物:4.62合計:72.5 陽台7.22平方公尺 (二層加強磚造)
2.
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750巷134弄17號,建號 1103,持分 1/4,42.9 萬
一層:20.24二層:5.71三層:36.54合計:62.49 (三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27,總底價 262.9萬,保證金 52.6萬,坪單價 2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4年7月8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在場稱:查封標的為債務人及家屬(弟弟)自住,無出 租或出借他人,另114年9月2日本案現場勘測1樓後方廚房及3樓有增建;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 標的天花板有部分滲漏水之情形。又本件僅拍賣建物及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 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土地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3.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 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 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六、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 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 人自行查證。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大恩段 771地號
61.3 m2 × (1/4) × 36,300 元 - 104.2 萬元
= -48.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5
1拍 不點交
770.4 坪 / 14,559 萬
2026/3/11
1拍 不點交
23.9 坪 / 700 萬
2026/3/3
1拍 部分點交
33.1 坪 / 2,250 萬
2026/3/4
1拍 不點交
4.9 坪 / 115 萬
2026/3/4
1拍 部分點交
23.9 坪 / 980 萬
2026/3/18
2拍 點交
61.5 坪 / 1,652.4 萬
2026/2/24
2拍 點交
37.9 坪 / 2,328 萬
2026/3/11
3拍 點交
42.3 坪 / 768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0.6 坪 / 17.6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4.1 坪 / 5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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