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04年7月21日假扣押查封時,據管理員在場稱,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無積欠管理費,有機械式停車位113號,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情形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嗣於民國114年10月9日履勘時,據債務人黃郁雯在場稱,拍賣標的目前由伊與債務人黃俊凱自行居住使用,配有編號113號機械車位於地下層,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情形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標的屬鋼筋混凝土造16層集合住宅16樓建物一戶,社區名稱國家康庭,社區出入口及車道出入口設置於岡山路,地形呈長方形,西側面臨20米路,建物外觀維護良好。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據債務人黃郁雯陳稱有編號113號機械車位,惟本件是否確有上開停車位可供使用,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另因本件拍賣之建物謄本未記載停車位,故拍定後停車位不在點交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4.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