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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15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 員指界稱:「93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信義區正信路17號』房屋(以 下簡稱17號房屋)旁之土地,擋土牆上(含擋土牆),目前現況為雜草地,部 分面積有水溝、階梯占用。」等語。本件僅拍賣土地(1筆)應有部分,上揭17號房屋、擋土牆、階梯,均非本件拍 賣標的;又系封土地上倘有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再上 開17號房屋、擋土牆、階梯、及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 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如有爭議,均由 拍定人自理。 依據基隆市政府民國114年6月23日基府都計參字第1140126730號函稱:「932地 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學校用地(文高)』。」等語。 民國114年8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勘估標的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信義區 正信路17號旁擋土牆以上之空地。土地使用管制屬學校用地(文高)。現況為 雜林地。所臨街巷道寬度:約10米正信路。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約7米。臨近 東信國小。大眾運輸條件極為便利。」等語。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