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713

臺南市佳里區三協段546-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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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44.5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44.5 坪
總現值:
30.9 萬
拍後增值:
-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佳里區 三協段 546-1地號,面積 554 m2,持分 1/4,30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臺南市 佳里區 三協段 674地號,面積 35 m2,持分 1/4,2 萬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編號
3.
2土地均為道路。而依鑑價報告所載編號
4.
2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佳里區 三協段 546-1地號
554 m2 × (1/4) × 2,100 元 - 30 萬元
= -0.9萬元
2.
臺南市 佳里區 三協段 674地號
35 m2 × (1/4) × 2,100 元 - 2 萬元
= -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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