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楓41857

桃園市桃園區北埔路17巷7號

1拍 點交 待拍
2,068
  • 25 點閱
  • 0 列管
  • 202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5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068
保證金:
413.6
總坪數:
68.6
坪單價:
30.2萬/坪
持分地坪:
21.8 坪
公告建坪:
68.6 坪
總現值:
509 萬
拍後增值:
-1,3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8.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埔子段埔子小段 2028-133地號,面積 72 m2,持分 1/1,1,83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桃園市桃園區北埔路17巷7號,建號 9207,持分 1/1,115 萬
一層:41.23二層:54.81騎樓:13.58合計:109.62 (住商用、2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2.
桃園市桃園區北埔路17巷7號,建號 16047,持分 1/1,123 萬
一層:16.98二層:16.98三層:71.78突出物一層:11.33合計:117.07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4年6月3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廖O煌在場稱建物為其及家人自住 使用,據地政人員稱建物
3.
二樓後方有增建,另三樓、屋頂突出物全部為增建(已編為16047 臨時建號併同拍賣)。另據鑑價報告所稱,建物有龜裂及滲漏水之情形,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 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8.
本件2028-133地號使用分區為桃園市都市計畫(民國61年1月12日)之住宅區,上開計畫案 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 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為分割共有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又有多數共有人到院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本件標的第16047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 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 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 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 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 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 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埔子段埔子小段 2028-133地號
72 m2 × (1/1) × 70,700 元 - 1,830 萬元
= -1,3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2
1拍 點交
20.9 坪 / 552 萬
2026/1/22
1拍 點交
7.2 坪 / 321 萬
2026/1/22
1拍 點交
89.6 坪 / 5,100 萬
2026/1/13
1拍 部分點交
67.9 坪 / 1,894 萬
2026/1/8
1拍 不點交
55.8 坪 / 1,147.2 萬
2026/1/20
2拍 點交
24.8 坪 / 1,056 萬
2026/1/14
2拍 點交
32.8 坪 / 1,080 萬
2026/1/21
2拍 不點交
2 坪 / 123.3 萬
2026/1/21
3拍 點交
2.9 坪 / 3.9 萬
2026/1/22
2拍 點交
20.5 坪 / 96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桃園市桃園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