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土地經本院於114﹒11﹒11現場執行,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土地均相鄰,位置約於龍潭路137號建物旁之空地,土地上零星種植果樹及短期農作物。另依鑑定人報告稱編號
8.
3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編號4土地為住宅區用地、編號5土地為園道用地,5筆土地觀察為雙面臨街地。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