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戊25567

新竹縣竹北市三崁店段三崁店小段91-5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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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6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8
保證金:
3.4
總坪數:
3
坪單價:
5.6萬/坪
持分地坪:
3 坪
總現值:
14.6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三崁店段三崁店小段 91-50地號,面積 10 m2,持分 1/1,16.8 萬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26,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6.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114.11.13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本件土地供東興路二段1020巷巷 弄道路使用,部分為路旁果樹占用,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上開農作物收取 權人及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 後自行與收取權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本院不代為處理。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3.
因供道路使用且果樹之占有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無抵押權設定。
6.
據土地登記謄本記載「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 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等語,拍定人不得以將來複丈結果與本次 所載面積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減少價金或其他賠償。 六、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之規定者,承租人對於拍賣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 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7.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有無經主管機關辦理協議價購或徵收,拍定後不得以此 為由,主張撤銷拍定、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三崁店段三崁店小段 91-50地號
10 m2 × (1/1) × 14,600 元 - 16.8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5
3拍 不點交
22.7 坪 / 224 萬
2026/3/18
2拍 點交
152.4 坪 / 393.6 萬
2026/3/26
6拍 點交
629.3 坪 / 74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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