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助火4111

新北市板橋區福德街21號二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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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403.3
保證金:
81
總坪數:
7.8
坪單價:
51.8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公告建坪:
7.8 坪
總現值:
269.5 萬
拍後增值:
-1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主建坪:
7.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4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府中段 1372地號,面積 115 m2,持分 77/1035,380 萬
(商業區 )
建物 (2)
1.
新北市板橋區福德街21號二樓,建號 1156,持分 1/4,21 萬
第二層:91.55合計:91.55 (加強磚造4層)
2.
新北市板橋區福德街21號二樓(未登記部分),建號 6570,持分 1/4,2.3 萬
第二層:11.44合計:11.44
法院筆錄 (9)
2.
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抵押權拍定後塗 銷。
3.
本件標的現由債務人親屬居住,債務人未居住於此。另本件標的6570建號為增建,得標人 應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
8.
經查詢相關機關,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發生非 自然死亡等情形,另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曾有受理4件救護案件。又依鑑定報告稱,該標的之土地 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惟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相關調查結果及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 機關查明並評估衡量,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 關係人,均不得以本院就上開事由所載使用情形不明或未盡調查能事等理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賣。 六、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9.
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 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0.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11.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 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 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 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2.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 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 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 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3.
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 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 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 產。
14.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 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 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府中段 1372地號
115 m2 × (77/1035) × 315,000 元 - 380 萬元
= -11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1
1拍 不點交
7.4 坪 / 149.6 萬
2026/2/4
1拍 不點交
1.5 坪 / 117 萬
2026/1/28
1拍 部分點交
36.4 坪 / 1,920 萬
2026/1/28
1拍 不點交
4.7 坪 / 186.1 萬
2026/2/10
1拍 不點交
5.9 坪 / 202 萬
2026/2/9
1拍 點交
19.1 坪 / 1,055 萬
2026/1/27
1拍 不點交
2.9 坪 / 300 萬
2026/2/4
2拍 點交
52.2 坪 / 6,054.4 萬
2026/3/11
2拍 部分點交
138.6 坪 / 4,340 萬
2026/1/22 ~ 2026/4/21
應買 不點交
23.5 坪 / 1,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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