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建物增建測量時,債務人在場陳稱,房子目前是債務人及妻在居住使用,屋內有內梯 通往地下室,地下室對外通道已遭封閉,地下室雜物堆積(地下室是否有分管契約不明,地下室 實際所有權人及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建物(不包括地下室)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
本件拍賣土地為79使字第363號使用執照建築基地,638-
5.
641-3地號為乙種工業區,經地政人員指稱有一增建坐落於641-2地號,其占有權源不 明,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4791建號增建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得標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 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 危險,本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且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 賣,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六、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 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 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 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 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