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祥1620

臺南市將軍區將軍段2252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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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5
保證金:
4.5
總坪數:
30.4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30.4 坪
總現值:
22.1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將軍段 2252地號,面積 201 m2,持分 1/2,22.5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17,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3.
據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土地係屬67年度馬沙溝農地重劃區土 地,依依內政部77年2月22日台內地字第571084號函釋,為69年農地重劃條例公 佈實行前已辦竣農地重劃地區,無重劃條例第36條規定,其工程費及差額地價 未繳清者不得移轉之適用。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7.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將軍段 2252地號
201 m2 × (1/2) × 2,200 元 - 22.5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5
1拍 不點交
46.8 坪 / 100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4.7 坪 / 120 萬
2026/4/21
1拍 不點交
11.8 坪 / 22 萬
2026/3/31
1拍 不點交
3.8 坪 / 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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