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標的建物於查封時由債務人前妻居住,後再次履勘時表示係由其及其孫女居住,並表示無租賃契約而直接居住使用。頂樓部分有鴿舍,因無鐵皮包覆,地政人員表示非建築物,鴿舍現係無償借用給朋友使用。頂樓部分有獨立出入口,且標的建物與頂樓未有內梯,非本件拍賣範圍。
4.
本件標的5814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未有使用執照,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另若之後有衍生其他法律爭議,如拆屋還地等爭議,非法院所得處理,亦非請求撤銷拍賣之理由,請應買人務必注意。
9.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法院及本公司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1.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2.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3.
拍定人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法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4.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