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吉72477二

新北市三芝區芝柏段955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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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
保證金:
5
總坪數:
9.1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9.1 坪
總現值:
7.5 萬
拍後增值:
-1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芝柏段 955地號,面積 1,885 m2,持分 4/250,22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3)
1.
民國114年8月2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955地號土地上有新北市三芝區埔頭坑113號建物全部及110號建物部分占用,且由地籍圖資料顯示, 尚有112號建物占用。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 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 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不動產分二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5.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 先主張優先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芝柏段 955地號
1,885 m2 × (4/250) × 2,500 元 - 22 萬元
= -1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8
1拍 不點交
148.8 坪 / 106 萬
2026/3/12
2拍 不點交
0.7 坪 / 7 萬
2026/3/9
3拍 點交
563.8 坪 / 4,547 萬
2026/3/12
特拍 部分點交
0 坪 / 16.9 萬
2026/3/11
5拍 點交
590.5 坪 / 1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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