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吉72477二

新北市三芝區芝柏段955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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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
保證金:
3
總坪數:
9.1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9.1 坪
總現值:
7.5 萬
拍後增值:
-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蘇千晴
蘇千晴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朱平建築師事務所
地 址:新北市蘆洲區水湳街8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芝柏段 955地號,面積 1,885 m2,持分 4/250,15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4/8,總底價 22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6/5/20,總底價 18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民國114年8月2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955地號土地上有新北市三芝區埔頭坑113號建物全部及110號建物部分占用,且由地籍圖資料顯示, 尚有112號建物占用。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 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 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注意。
2.
本件不動產分二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 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芝柏段 955地號
1,885 m2 × (4/250) × 2,500 元 - 15 萬元
= -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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