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於本院民國114年3月27日執行期日,債務人在場並開門,地政人員稱一樓門廊、廚 房、雨棚及二樓為增建等語,經入內檢視二樓牆壁滲水有壁癌,一樓往二樓樓梯牆壁 有裂縫。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1146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 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 自行負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 價金。
4.
上開不動產三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