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喜58320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2段261號地下層

3拍 不點交 待拍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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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5 週五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65
保證金:
33
總坪數:
5.5
坪單價:
30.3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公告建坪:
5.5 坪
總現值:
56.4 萬
拍後增值:
-6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5.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謝文章
謝文章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法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396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泰山區 文程段 734地號,面積 88.8 m2,持分 1/20,122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2段261號地下層,建號 2962,持分 1/8,12 萬
平台:4.77地下層:58.3合計:63.07 (鋼筋混凝土造4層樓)
2.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2段261號,建號 2963,持分 1/8,31 萬
一層:58.3陽台:4.77騎樓:18.02合計:81.09 (鋼筋混凝土造4層樓)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20,總底價 254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46.6萬/坪,流標
2拍,2026/4/17,總底價 204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37.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113年2月間假處分查封時,標的門牌號碼261號建物出租予「泊泊麵食館」作生意之 用,房東(到場人李O民)為共有人之一。房東表示地下層建物目前作雜物間使用,現場堆 滿雜物。
2.
本院114年5月間履勘時,標的門牌號碼261號建物出租予第三人作為「飯心便當」之店面, 在場第三人表示不清楚出租人為何人。地下層建物在261號建物的後方,有獨立出入口,外 為一鐵捲門,內部堆滿雜物。
3.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4.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兼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 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 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5.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6.
本件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 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債權人、債務人所揭露之資訊未必完全真實,縱 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至現場查訪,多方蒐 集資訊,拍定後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得標後不得再執此理由聲明異議,請投 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7.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 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 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8.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 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泰山區 文程段 734地號
88.8 m2 × (1/20) × 127,000 元 - 122 萬元
= -6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5
1拍 點交
30 坪 / 1,008 萬
2026/5/14
3拍 點交
97.1 坪 / 8,320 萬
2026/5/7
2拍 不點交
41.2 坪 / 4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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