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據在場之債務人員工稱,上開不動產均由債務 人營業使用,並無出租予他人。
3.
福星路528號建物分為二獨立空間,一部為債務人經營地球村補習班使用,另一部為閒置空 間,兩空間內部不相通,經執行人員目視,內部似有一扇門,惟無法開啟。
8.
拍賣之建物,據在場債務人員工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其他情形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是否有上開瑕疵,投標 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上開瑕疵為由聲請撤銷拍賣。六、拍賣之建物增建部分,與主建物併同查封拍賣,且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 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 符,請求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0.
280地號土地涉及重測,相關權利義務關係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1.
拍賣土地之現使用分區,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詳如附表備考欄所載。惟如與本公告不符,拍定人不得主張撤銷拍賣,投標 人宜事先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