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之514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停放車輛,現場門牌標示為大同街287號。另依鑑價報告記載,514地號現況主要係五層樓建物之坐落基地。前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未一併估價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建物所有人如符合民法、土地法等物權效力之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且其順序優先於土地共有人,惟如有爭議須另以訴訟解決。
6.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六、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