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經本院民國103年7月4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為位於南榮路231 巷29號建物前之空地,另29號建物有部分占用,29-1號可能也有部分占用。據29號屋主稱,債 務人為其胞弟。
2.
經本院114年10月2日現場查封,29號房屋據共有人劉○樹在場稱現為其與家屬共同居住使 用,債務人未住於此,一樓客廳有神明廳,屋內有家具擺設,有漏水壁癌,三樓有養動物。復 依鑑價報告記載,建物天花板經外觀觀察似有鋼筋外露問題,又依外觀現況及訪查四鄰,勘查 日期勘估標的有漏水之情況。另經地政人員指界稱584地號土地為位於基隆市南榮路231巷
5.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59,000元。
6.
本件3315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且部分占用鄰地586地號土地(國有土地,管 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 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 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房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房屋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 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房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為使土地及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合而為一, 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建物占用鄰地586地號土地部分,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基隆辦事處函覆, 查劉文彬等5人以該房屋承租前開國有土地,承租面積為106.34平方公尺,與該處訂有
8.
國基租字第DC112D0100039號國有基地租賃契約,租期至116年12月31日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分署就占用586地號土地之建物部分有優先承買權。
9.
依基隆市政府函,本件拍賣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業經該府核定違章建築在案。請投標 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