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土地主要為門牌號碼「八德區東勇街489巷22號」工廠廠區用地, 因有圍牆及大門無法入內,廠區人員不同業執行人員入內查看,本件拍賣之土 地上之地上物及建物,非屬本件拍賣標的,該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標的土地之應有部分,而債務人無實際占有部分,且有無分管 情形不明,故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使用分區為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民國65年5月31日)農業區, 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 銷拍定。
9.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0.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 狀、委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 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 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