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服77902

高雄市橋頭區甲昌路157之6號

2拍 點交 待拍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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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8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912
保證金:
382.4
總坪數:
66.4
坪單價:
28.8萬/坪
持分地坪:
58.6 坪
公告建坪:
66.4 坪
總現值:
309.9 萬
拍後增值:
-1,45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66.4 坪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甲圍段 1256地號,面積 193.7 m2,持分 1/1,1,76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高雄市橋頭區甲昌路157之6號,建號 534,持分 1/1,132 萬
一層:71.04二層:72.91屋頂突出物:11.71合計:155.66
2.
高雄市橋頭區同上建物之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917,持分 1/1,20 萬
一層:54.62二層:9.17合計:63.79
拍賣紀錄 (3)
1拍,2026/5/5,總底價 2,390萬,保證金 478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2拍,2026/6/2,總底價 1,912萬,保證金 382.4萬,坪單價 28.8萬/坪,停拍
停拍,2026/5/20,停拍
法院筆錄 (6)
1.
114年11月20日現場查封時,承租人稱與債務人承租整棟房屋作為傳統整復之營業場所(店名: 潔足先登手技工作室)一樓為1廳1廚1衛;二樓為3房二衛;3樓為屋凸,屋內有嚴重壁癌。
2.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曾奕穎承租中,惟該第三人之租賃權業經本院於民國115年5月2 0日以橋院甯114司執服字第77902號通知予以排除,拍定後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六、拍賣之917建號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有部分占用鄰地(1255地號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由拍定人 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拆 除之危險。又本件建物按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
4.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其他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 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甲圍段 1256地號
193.7 m2 × (1/1) × 16,000 元 - 1,760 萬元
= -1,45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6
1拍 不點交
18.2 坪 / 1,268 萬
2026/8/19
1拍 點交
62.5 坪 / 2,064.1 萬
2026/8/4
2拍 不點交
21.8 坪 / 1,108 萬
2026/8/19
3拍 點交
52 坪 / 672 萬
2026/8/19
3拍 不點交
25.6 坪 / 278.4 萬
2026/7/28
2拍 點交
69.9 坪 / 1,416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36.2 坪 / 512 萬
2026/8/5
特拍 不點交
15.7 坪 / 199.7 萬
2026/8/5
特拍 點交
124.3 坪 / 1,566.8 萬
2026/8/18
3拍 點交
51.7 坪 / 7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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