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才81295

高雄市楠梓區翠屏路1號5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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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435
保證金:
87
總坪數:
25.6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5.7 坪
公告建坪:
25.6 坪
總現值:
138.5 萬
拍後增值:
-24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主建坪:
25.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和平段五小段 445地號,面積 327 m2,持分 580/10000,380 萬
(第五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楠梓區翠屏路1號5樓,建號 188,持分 1/1,45 萬
五層:70.43合計:70.43 (五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楠梓區同上建物共有部分,建號 190,持分 580/10000,10 萬
同上建物共有部分:244.75合計:244.75
法院筆錄 (6)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2月9日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目前出租給第三人薛○ 晴,提出租賃契約書影本1份附卷可稽,無非自然死亡或其他重大影響交易情形,但房間、廚房 跟客廳都有漏水。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標的位於楠梓區翠屏里地區,屬都市生活地區,為 屋齡44年五層公寓之第五層,現況為住家,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薛○晴承租中,期間自民國114年10月15日起至民國119年9月15 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1,000元,押金新台幣1,000元,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係變價分割拍賣共有物,依據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 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無公告應買程序。
9.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 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 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主 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和平段五小段 445地號
327 m2 × (580/10000) × 73,000 元 - 380 萬元
= -24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9
1拍 點交
69.9 坪 / 1,770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111.7 坪 / 3,500 萬
2026/6/10
2拍 不點交
3.7 坪 / 86.4 萬
2026/6/10
3拍 不點交
6.6 坪 / 128 萬
2026/5/20
3拍 不點交
11.2 坪 / 121.6 萬
2026/6/10
特拍 點交
104 坪 / 1,04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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