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4年12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使用情形不明,而 本件拍賣建物為無管理員之公寓,在場債權人代理人稱前曾派員探訪查得本件拍賣建物係由債
7.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土地均屬都市計畫內,其中1422-
8.
1448-1地號土地係第二種住宅區,1448-4地號係第一種住宅區。惟有關土地使用管制、土地之使用分 區有變更之可能,請投標人注意。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六、建物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不明(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 自然死亡情事),投標(應買、承受)前請自行查明慎重考慮投標應買,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 以影響交易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陳報到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拍賣標的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 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