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筆錄記載:建物經檢視無增建,曾經地震受創,牆壁有裂痕;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由 債務人及共有人使用,無分管。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之產權型態為區分所有,主要用途為住家使用,無停車位之產 權。
4.
本件係拍賣區分所有建物應有部分,倘非建物共有人拍定,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 建物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依拍賣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之土地一併承買。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拍賣之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
6.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六、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暨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 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 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