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950─2地號土地之抵押權及本件土地之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7.
本件拍賣948地號土地為空地,其上無建築物,950─
8.
950─3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據債務人稱門牌號碼為中清路信義巷12號,現改編為中清路六段261巷69號(經測量後暫編定為1100建號),債務人未現實占有,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六、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
9.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0.
本件950─2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11.
拍賣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部分建物(面積495‧49平方公尺)占用鄰地,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應自行瞭解,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