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146991

臺南市麻豆區尫祖廟段61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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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9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7
保證金:
3
總坪數:
7.3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7.3 坪
總現值:
12.2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麻豆區 尫祖廟段 613地號,面積 288 m2,持分 1/12,14.7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5)
2.
民國114年11月24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13地號土地現為道 路;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現況做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又本件係拍 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土地是否屬於既成道路、既成巷道及是否有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等 均不明,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並注意之。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麻豆區 尫祖廟段 613地號
288 m2 × (1/12) × 5,075 元 - 14.7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
1拍 不點交
184.7 坪 / 58 萬
2026/5/6
1拍 不點交
140.3 坪 / 259 萬
2026/4/28
3拍 不點交
81.9 坪 / 94.9 萬
2026/4/29
特拍 點交
86.1 坪 / 64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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