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坤114072

台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70巷2號地下一層

1拍 不點交 待拍
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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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972
保證金:
194.4
總坪數:
25
坪單價:
38.8萬/坪
持分地坪:
5.3 坪
公告建坪:
25 坪
總現值:
92.8 萬
拍後增值:
-25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2.5 坪
附建坪:
2.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8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區 立人段 53地號,面積 7,244 m2,持分 24/10000,35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70巷2號地下一層,建號 2217,持分 1/255,42 萬
地下一層:30.72合計:30.72 (鋼筋混凝土造18層)
2.
台南市北區公園南路370巷46號11樓之1,建號 2278,持分 1/1,580 萬
11層:74.35合計:74.35 陽台(面積:8.25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18層)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民國114年10月1日至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弟弟在場稱:系爭建物現由其居住,債務人偶 爾回來,房間內有漏水情形,兩個月繳一次管理費新臺幣6240元,目前欠繳114年9至10月份管 理費,另編號1建物含地下一樓編號155號機械停車位,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不動產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有積欠管理費,請應買人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人是否負擔前手之欠繳之管理費,與 本院權責無涉。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區 立人段 53地號
7,244 m2 × (24/10000) × 53,387 元 - 350 萬元
= -257.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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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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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坪 / 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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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0 坪 / 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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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坪 / 4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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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149.7 坪 / 3,815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4.8 坪 / 160 萬
2026/4/28
2拍 點交
17.3 坪 / 320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1.2 坪 / 28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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