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1208建號建物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天闊」住宅大樓社區內,系爭建物 現由債務人與其家屬共同居住及兼做公司營運辦公使用,該建物經檢視無增建情形;另系 爭建物配賦一坡道機械停車位,位於地下四層,編號568號,可由2個坡道入口進入,該停 車位現由債務人自行占有使用。標的407-1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路燈定位編號126515號之西 北方約25公尺處,即新店區力行路11巷57號白色建物後方褐色土牆後方之土地,其上無建 物坐落。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5月29日新北消指字第1141053260號函 覆,自107年1月1日至114年5月27日止未曾受理火災案件紀錄;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5 月28日新北工建字第1141052657號函覆,旨揭建物未向該局申請辦理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 級及評估之紀錄,故是否為地震受創建築物,無相關資料可稽;另查截至114年5月28日 止,旨開建築物無申請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報備案件;經新北市政府警 察局新店分局114年6月13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44105429號函覆,查無有非自然死亡情事之 相關資料。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 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另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7月1日新北工建字 第1141291766號函覆所示,標的407-1地號土地與前開1208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即標的407 地號)同為88使字第831號使用執照(83建字第1197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又標的407-1地 號土地分割自標的407地號土地,依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114年6月27日新北店地登字第11 46109161號函覆,標的407-1地號土地於拍定後應與建物坐落之基地一併辦理移轉登記,故 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