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助菊2987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段二小段48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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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25
保證金:
285
總坪數:
32.2
坪單價:
44.3萬/坪
持分地坪:
32.2 坪
總現值:
638.2 萬
拍後增值:
-78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左營區 菜公段二小段 483地號,面積 266 m2,持分 2/6,1,345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左營區 菜公段二小段 600地號,面積 53 m2,持分 2/6,80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6)
2.
如trial。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8月23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筆 土地均係道路。嗣於民國114年9月4日履勘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 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600地號為菜公一路、文育路路口之道 路,483地號為菜公一路至轉彎處之道路。又據鑑價報告所載,483地號土地使 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600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2筆土地位於左營 區菜公里地區,屬都市生活地區,現況為道路(菜公一路),惟實際使用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 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 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 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 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 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 (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左營區 菜公段二小段 483地號
266 m2 × (2/6) × 63,000 元 - 1,345 萬元
= -786.4萬元
2.
高雄市 左營區 菜公段二小段 600地號
53 m2 × (2/6) × 45,029 元 - 80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0
1拍 不點交
125.9 坪 / 3,705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42.8 坪 / 1,070 萬
2026/5/13
1拍 點交
34.7 坪 / 740 萬
2026/5/12
2拍 點交
10.7 坪 / 280 萬
2026/5/13
2拍 點交
79.9 坪 / 1,0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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