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64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由債務人開門入內檢視,已無人居住使用,斷電 但有水;3095建號增建部分為4樓頂加蓋,與主建物內部不相通,有獨立出入口,目前無人居住 使用。本件拍定後點交。
3.
3095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垂直屋頂增建違章建築,為新違章建 築,並限期強制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4.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
8.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