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5北金職一2

臺北市信義區三興段一小段158-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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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6
保證金:
6.7
總坪數:
0.2
坪單價:
221萬/坪
持分地坪:
0.2 坪
總現值:
25.6 萬
拍後增值:
-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貳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貳種商業區使用), 但是否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原屬第參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信義區 三興段一小段 158-1地號,面積 52 m2,持分 290/30000,33.6 萬
(第貳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貳種商業區使用), 但是否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原屬第參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20,總底價 42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276.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標的158─1地號土地經法院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坐落莊敬路190之
2.
190之
3.
190之3號,至190之3號建物西南方約2公尺之防火巷,涵蓋部分騎樓,部分道路用地。惟最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其係屬69使字第1806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故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規定,符合上開使用執照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之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如有多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請應買人注意。於拍定後經公告,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人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5條第三項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信義區 三興段一小段 158-1地號
52 m2 × (290/30000) × 509,231 元 - 33.6 萬元
= -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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