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於114年11月27日經地政人員指界,445地號土地雜草林木叢生,目視 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
2.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 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436,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應買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則以抽籤決定其 得買受之人。
5.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林口特定計畫(民國59年11月30日)保護區,供應買人 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6.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