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良33082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段二小段65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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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2.4
保證金:
16.5
總坪數:
10.2
坪單價:
8.1萬/坪
持分地坪:
10.2 坪
總現值:
48.9 萬
拍後增值:
-3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二小段 655地號,面積 2.1 m2,持分 1/2,2.4 萬
2.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二小段 656地號,面積 65.5 m2,持分 1/2,80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9,總底價 103萬,保證金 20.6萬,坪單價 1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114年12月9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為中山街62號建物 坐落之基地。
2.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 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住宅區。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二小段 655地號
2.1 m2 × (1/2) × 13,524 元 - 2.4 萬元
= -1萬元
2.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二小段 656地號
65.5 m2 × (1/2) × 14,504 元 - 80 萬元
= -3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3
2拍 不點交
120.4 坪 / 144 萬
2026/6/30
3拍 部分點交
70 坪 / 448 萬
2026/7/7
3拍 不點交
11 坪 / 89.6 萬
2026/7/7
3拍 點交
12.9 坪 / 128 萬
2026/7/1 ~ 2026/9/30
應買 不點交
11.9 坪 / 4.6 萬
2026/7/9
特拍 點交
99.7 坪 / 12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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