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水109622

桃園市中壢區普光三街20巷1號5樓

1拍 點交 待拍
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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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551.3
保證金:
110.3
總坪數:
24.2
坪單價:
22.8萬/坪
持分地坪:
6 坪
公告建坪:
24.2 坪
總現值:
76.2 萬
拍後增值:
-10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4.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普仁段 445地號,面積 423.5 m2,持分 465/10000,182.3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中壢區普光三街20巷1號5樓,建號 756,持分 1/1,369 萬
五層:79.93合計:79.93 (5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7)
2.
經詢問現住人,標的房屋無海砂、輻射、地震、火災颱風受損、無非自然死亡,僅陽台有 些許漏水,未附車位,無出租,現為債務人親屬自住。
3.
經詢問現住人,現住人為債務人兄弟及其妻,為無償居住使用,未訂立租約。原為家人共 同居住,後續債務人遷出,其家人繼續居住至今。標的房屋無車位,為社區住戶自行處理停 車。
7.
本件不動產有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8.
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 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六、本件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 (民國72年9月13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 準,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於 「應買前」或「投標前」應逕向自行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 買。
10.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 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 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 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1.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普仁段 445地號
423.5 m2 × (465/10000) × 38,700 元 - 182.3 萬元
= -10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9
1拍 不點交
21.1 坪 / 350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26.4 坪 / 570 萬
2026/5/21
1拍 部分點交
65.3 坪 / 1,828 萬
2026/6/11
2拍 不點交
47.9 坪 / 1,192 萬
2026/5/26
2拍 不點交
20.5 坪 / 368 萬
2026/5/21
2拍 不點交
1.8 坪 / 64 萬
2026/5/21
2拍 點交
24.3 坪 / 800 萬
2026/5/14
2拍 點交
24.5 坪 / 1,040 萬
2026/5/21
3拍 不點交
25.9 坪 / 909.6 萬
2026/5/19
特拍 不點交
4 坪 / 117.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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