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建物據債權人查報為共有人江順舟及其家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現場揭示查封公告時,有共有人在場稱據聞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但詳情不清楚。惟據桃園 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函稱經查該址近5年內無現場勘查記錄,供應買人參考,並請自行查明。 另查屋內有壁癌及天花板塌陷情形,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係共有物變價分割,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得標人為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
8.
拍賣標的第2978號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 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9.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