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方261甲

台南市佳里區東寧里3鄰中山路292巷44號

1拍 點交 待拍
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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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291
保證金:
258.2
總坪數:
55.6
坪單價:
23.2萬/坪
持分地坪:
42.2 坪
公告建坪:
55.6 坪
總現值:
745.6 萬
拍後增值:
-26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2.6 坪
附建坪:
2.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中山段 985地號,面積 139.5 m2,持分 1/1,1,013 萬
建物 (2)
1.
台南市佳里區東寧里3鄰中山路292巷44號,建號 467,持分 1/1,232 萬
1層:67.652層:61.15騎樓:12.76合計:141.56 (住商用、加強磚造、2層)
2.
台南市佳里區中山路292巷44號,建號 468,持分 1/1,46 萬
3層:32.48合計:32.48 陽台9.63 (3層)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其上為拍賣建物坐落,部分為道路;據債權人代理人在 場陳稱:系爭建物目前無人居住,有需要拜拜時,共有人等會回來,房屋內物品、沙發及廚房 用品都是共有人等使用,屋內有壁癌情形。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建物現為共有人居住使 用,建物牆面有多處壁癌,第三層增建部分天花板有破損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 佔有現況點交。
6.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各共有人均有 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 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7.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 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 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 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8.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係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9.
依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 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中山段 985地號
139.5 m2 × (1/1) × 53,433 元 - 1,013 萬元
= -26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6
1拍 不點交
0.1 坪 / 3 萬
2026/6/3
2拍 不點交
20.1 坪 / 360 萬
2026/5/19
1拍 不點交
40.7 坪 / 215 萬
2026/5/19
2拍 點交
67.4 坪 / 1,4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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