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3年7月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之妻子在場稱:6073建號建物有二 平面車位(地下三樓編號
3.
,惟因6073建號建物謄本並未記載停車位編號,故6073建號 建物所配附之停車位位置及編號為何、停車位是否屬獎勵停車位等相關實際情形應買人仍應自 行前往查明注意,拍定後有可能需另行與管委會、現有車位住戶等協商或訴訟,以釐清車位數 量、位置或使用權歸屬,本院不代為處理。拍定後6073建號建物依現況點交,惟因屋內動產均 非本件拍賣範圍,故如未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屋內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或有其他
7.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為都市計畫內第二種住宅區。
8.
本件拍賣土地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6055建號建物則係社區之公共設施,故共有人均無 優先承買權。 六、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 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 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 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於應買前 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或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 為由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另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有關應買資格(條件)之 修訂,拍定後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並應自行負擔無法辦理移轉登記之不利益,請應買 人於投標前審慎查證。
9.
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 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 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建物部分有無欠繳或應補納管理費、水電、瓦斯費..等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 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請應買人先行注意查證。
12.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房屋稅、地價 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