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3月10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 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本件土地未臨路,其上為雜樹及一棵芒果樹; 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係屬非都市計畫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使用現況 位於旗南一路236-10號房屋後方,為雜草及雜樹叢生之空地,土地所有權範圍 為單獨所有,另本件土地未臨接道路,需經由他人土地通行始得進出,地形尚 屬方整,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又本件土地上 之農作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就 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標的物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執,請依實體判 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