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5東6946

嘉義縣新港鄉板頭段116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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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30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5.2
保證金:
25.1
總坪數:
802.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802.3 坪
總現值:
106.1 萬
拍後增值:
-1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水利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新港鄉 板頭段 1164地號,面積 7,956.6 m2,持分 1/3,125.2 萬
(一般農業區 水利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之標的屬水利用地,現況部分農用、不臨路,請務必審慎投標。
6.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 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 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訴訟確認。
7.
本件拍賣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 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應 買人或買受人對剩餘標的不得拒絕承買。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新港鄉 板頭段 1164地號
7,956.6 m2 × (1/3) × 400 元 - 125.2 萬元
= -1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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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25
1拍 不點交
144.4 坪 / 1,08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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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坪 / 146.8 萬
2026/6/24
2拍 不點交
234.7 坪 / 18.8 萬
2026/6/24
2拍 點交
226.2 坪 / 1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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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坪 / 82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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