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公169537

台南市東區崇德十九街29號2樓之1

1拍 點交 待拍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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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5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420
保證金:
284
總坪數:
39.9
坪單價:
35.6萬/坪
持分地坪:
8.2 坪
公告建坪:
39.9 坪
總現值:
177.4 萬
拍後增值:
-32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鄰里商業區
主建坪:
37.3 坪
附建坪:
2.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區 竹篙厝段 3508-1地號,面積 527 m2,持分 5146/100000,500 萬
(鄰里商業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東區崇德十九街29號2樓之1,建號 14679,持分 1/1,920 萬
2層:123.43合計:123.43 陽台8.53 (7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於115年1月14日查封履勘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現由其父親居住,仍有水電,有固定停車 位(2號車位,出租中)。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僅就主建物 部分點交,其餘部分均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是否有停車位,及停車位使用權利內容不明,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應買人能否繼受 債務人之使用權利,本院不負擔保之責,若有車位,亦不在本院點交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12.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區 竹篙厝段 3508-1地號
527 m2 × (5146/100000) × 65,400 元 - 500 萬元
= -32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4
1拍 不點交
6.4 坪 / 55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11.9 坪 / 436 萬
2026/7/28
1拍 不點交
2.8 坪 / 285 萬
2026/7/14
1拍 部分點交
28.6 坪 / 1,000 萬
2026/7/8
2拍 點交
94.4 坪 / 2,030.4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36.7 坪 / 500 萬
2026/7/8
3拍 不點交
4.9 坪 / 99.2 萬
2026/7/15
3拍 部分點交
39.1 坪 / 546.8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4.7 坪 / 80 萬
2026/7/14
3拍 不點交
16 坪 / 3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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