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5南金職戌255甲

臺南市東區竹篙厝段4039-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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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4.8
保證金:
73
總坪數:
19.4
坪單價:
18.8萬/坪
持分地坪:
19.4 坪
總現值:
417.3 萬
拍後增值:
5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區 竹篙厝段 4039-7地號,面積 160 m2,持分 2/5,364.8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29,總底價 570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29.4萬/坪,流標
2拍,2026/8/19,總底價 456萬,保證金 91.2萬,坪單價 2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假扣押查封及本案指界時,系爭土地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區 竹篙厝段 4039-7地號
160 m2 × (2/5) × 65,200 元 - 364.8 萬元
= 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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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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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價 不點交
26.3 坪 / 1,000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15.4 坪 / 3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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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90.6 坪 / 2,1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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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坪 / 1,6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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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5 坪 / 69 萬
2026/9/22
1拍 點交
0.9 坪 / 4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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