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如67805

台南市東區東安路48巷53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
  • 4 點閱
  • 0 列管
  • 2026/9/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3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40
保證金:
8
總坪數:
0.9
坪單價:
43.1萬/坪
持分地坪:
0.5 坪
公告建坪:
0.9 坪
總現值:
15.2 萬
拍後增值:
-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市場用地
主建坪:
0.9 坪
附建坪:
0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區 光明段 579地號,面積 1,900 m2,持分 53/60000,25 萬
(市場用地 )
建物 (1)
1.
台南市東區東安路48巷53號,建號 2060,持分 85/60000,15 萬
一層:936.37二層:1016.15騎樓:142.23合計:2094.75 陽台(69.9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7)
2.
現場查封時,現場為市場,內有攤位,經債權人詢問該處已無使用,管理處亦無法聯繫,無法 確知何攤位為債務人所有。另據鑑定報告指出,現為廢棄市場,已無營業多時,無法確知攤位 位置,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另樓梯間有滲水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6.
為貫徹土地法第104條使基地與地上建物所有權合而為一之精神,於停車位或攤位連同基地 一併拍賣時,應得類推適用上開條文之規定,認基地及建物之他共有人均不得主張優先承買權 (司法院
7.
廳民二字第 07714 號法律問題研討之臺灣高等法院審核意見要旨)。
8.
依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 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 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 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區 光明段 579地號
1,900 m2 × (53/60000) × 90,795 元 - 25 萬元
= -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點交
25 坪 / 740 萬
2026/10/21
1拍 不點交
29.5 坪 / 1,255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2.8 坪 / 162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32 坪 / 421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16 坪 / 200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15.4 坪 / 350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5.5 坪 / 260 萬
2026/9/15
1拍 點交
90.6 坪 / 2,176 萬
2026/9/15
1拍 不點交
43.7 坪 / 1,63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