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5八5651

桃園市桃園區愛二街75號三樓

1拍 點交 待拍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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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2,300
保證金:
460
總坪數:
28.5
坪單價:
80.8萬/坪
持分地坪:
7.3 坪
公告建坪:
28.5 坪
總現值:
224.4 萬
拍後增值:
-1,37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3.8 坪
附建坪:
4.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3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埔子段埔子小段 1877-2地號,面積 2,053 m2,持分 117/10000,1,60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桃園區愛二街75號三樓,建號 14497,持分 1/1,700 萬
三層:78.75合計:78.75 陽台11.57,雨遮3.75 (13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5)
2.
依本院115年3月2日查封筆錄,本件拍賣標的房屋現由債務人自行使用,本件拍賣標的包含 汽車車位二個(地下二樓編號50及地下三樓編號
3.
及位於地下二樓之機車位二個,現場情形 地面磁磚有部分隆起破損狀況,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定後點交。
4.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桃園市政府115桃市都開字第13668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桃 園市都市計劃(民國61年1月12日)住宅區用地,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 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8.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 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 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桃園區 埔子段埔子小段 1877-2地號
2,053 m2 × (117/10000) × 93,416 元 - 1,600 萬元
= -1,37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8
1拍 點交
18.7 坪 / 1,120 萬
2026/7/14
1拍 點交
137.4 坪 / 1,930 萬
2026/7/16
1拍 點交
97.2 坪 / 3,110 萬
2026/7/15
1拍 點交
28.4 坪 / 910 萬
2026/7/14
1拍 不點交
17.7 坪 / 1,375 萬
2026/7/1
1拍 點交
27.7 坪 / 2,600 萬
2026/7/9
1拍 部分點交
18.8 坪 / 2,183 萬
2026/7/9
1拍 點交
64.9 坪 / 1,570 萬
2026/7/1
1拍 不點交
0.4 坪 / 35 萬
2026/6/30
1拍 點交
37.3 坪 / 1,5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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