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一14459

臺中市北屯區建安段27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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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15
保證金:
274
總坪數:
22.8
坪單價:
40.1萬/坪
持分地坪:
22.8 坪
總現值:
248.4 萬
拍後增值:
-66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北屯區 建安段 275地號,面積 295 m2,持分 1/4,895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2.
臺中市 北屯區 建安段 276地號,面積 7 m2,持分 1/4,20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5)
3.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本件拍賣土地1之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土地2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 地。
5.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6.
本件拍賣土地1依土地登記簿標示部記載地上有同區段60建號建物,上開60 建號建物未一併拍賣。拍賣土地1查封時,有建物坐落,土地2查封時,部分有 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本件債務人同為上開60建號建物之共有人之一,拍定 後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買受人自理,請應買人、承受人及優先承買權人 注意。   六、本件拍賣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共有人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標別 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 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7.
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部分,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 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 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就拍賣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應於本件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 報,則於優先承買權訴訟確定後,再依確定判決結果通知拍定人、承受人或優 先承買權人繳足價款,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承受人及優先承買權 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北屯區 建安段 275地號
295 m2 × (1/4) × 32,900 元 - 895 萬元
= -652.4萬元
2.
臺中市 北屯區 建安段 276地號
7 m2 × (1/4) × 32,900 元 - 20 萬元
= -1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3 ~ 2026/10/2
應買 點交
73.7 坪 / 2,454.9 萬
2026/7/30
1拍 點交
29.1 坪 / 1,400 萬
2026/7/1
特拍 點交
80.4 坪 / 343.1 萬
2026/7/1
1拍 點交
31.1 坪 / 2,470 萬
2026/7/31
2拍 部分點交
37.2 坪 / 1,840 萬
2026/7/7
3拍 點交
32.2 坪 / 1,696 萬
2026/8/7
特拍 不點交
16.4 坪 / 14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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