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西3130丙

臺南市南區省躬段44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
  • 7 點閱
  • 0 列管
  • 2026/7/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
保證金:
5
總坪數:
2.4
坪單價:
10.3萬/坪
持分地坪:
2.4 坪
總現值:
14.5 萬
拍後增值:
-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442地號,面積 96 m2,持分 1/12,25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442地號現為空地。而依鑑價報告所載,44 2地號未直接臨路,現況有建物之一部坐落,剩餘部分為空地堆放盆栽,惟實際 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 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 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分標拍賣,共分4標,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 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土地增值稅、 稅款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 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442地號
96 m2 × (1/12) × 18,100 元 - 25 萬元
= -1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4
1拍 不點交
9.9 坪 / 62 萬
2026/8/4
1拍 不點交
3.9 坪 / 41 萬
2026/8/4
1拍 不點交
1.9 坪 / 5 萬
2026/7/29
1拍 不點交
8.6 坪 / 270 萬
2026/7/21
1拍 點交
64 坪 / 1,430 萬
2026/7/28
1拍 不點交
18.5 坪 / 200 萬
2026/7/14
2拍 不點交
1.3 坪 / 8 萬
2026/7/21
3拍 不點交
5 坪 / 32.4 萬
2026/7/28
2拍 部分點交
105.1 坪 / 1,264 萬
2026/7/28
2拍 部分點交
24.8 坪 / 1,24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