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如136226

臺南市南區中和段89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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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8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0
保證金:
40
總坪數:
18.5
坪單價:
10.8萬/坪
持分地坪:
18.5 坪
總現值:
138.4 萬
拍後增值:
-6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中和段 893地號,面積 245 m2,持分 1/4,2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優先承買權)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位置,土地上有建物坐落。另據鑑價報告指出,土地上有建物坐落,標的為裡地,須經他人土地始能通行。前述 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 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 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中和段 893地號
245 m2 × (1/4) × 22,600 元 - 200 萬元
= -6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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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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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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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0 坪 / 1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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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3 坪 / 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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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6.3 坪 / 54 萬
2026/6/30
2拍 點交
5 坪 / 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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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坪 / 1,174.5 萬
2026/7/28
2拍 部分點交
105.1 坪 / 1,264 萬
2026/7/28
2拍 部分點交
24.8 坪 / 1,248 萬
2026/7/28
2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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