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5良4308

苗栗縣苑裡鎮天下路190之1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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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30
保證金:
26
總坪數:
7.7
坪單價:
16.9萬/坪
持分地坪:
7.3 坪
公告建坪:
7.7 坪
總現值:
73.4 萬
拍後增值:
-2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7.7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東段 16地號,面積 19.8 m2,持分 1/3,30 萬
2.
苗栗縣 苑裡鎮 苑東段 17地號,面積 11.2 m2,持分 1/3,20 萬
3.
苗栗縣 苑裡鎮 苑東段 18地號,面積 41.7 m2,持分 1/3,50 萬
建物 (1)
1.
苗栗縣苑裡鎮天下路190之1號,建號 47,持分 1/3,30 萬
一層:32.70二層:38.15騎樓:5.60合計:76.45 (住商用、鋼骨水泥造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8)
2.
民國115年4月27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在場稱建物係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地政人員稱 本件
3.
18地號土地為47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另18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坐落。47建號建 物無增建。
4.
除本件拍賣之47建號建物外,上開土地上之其他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 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5.
依鑑價報告所載,標的未直接臨路,出入須經由鄰地之私設道路。
9.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10.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 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 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1.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12.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住宅區。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東段 16地號
19.8 m2 × (1/3) × 33,500 元 - 30 萬元
= -7.9萬元
2.
苗栗縣 苑裡鎮 苑東段 17地號
11.2 m2 × (1/3) × 33,500 元 - 20 萬元
= -7.5萬元
3.
苗栗縣 苑裡鎮 苑東段 18地號
41.7 m2 × (1/3) × 27,869 元 - 50 萬元
= -1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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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坪 / 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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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坪 / 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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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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