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99370甲

台南市安南區安府安路七段102巷2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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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115
保證金:
23
總坪數:
5.4
坪單價:
21.2萬/坪
持分地坪:
5.5 坪
公告建坪:
5.4 坪
總現值:
42.2 萬
拍後增值:
-5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5.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海南段 370地號,面積 144.6 m2,持分 1/8,100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安南區 海南段 370-1地號,面積 0.9 m2,持分 1/8,1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建物 (2)
1.
台南市安南區安府安路七段102巷22號,建號 113,持分 1/8,10 萬
一層:74.79合計:74.79 (住家用、加強磚造、1層樓房)
2.
台南市安南區安府安路七段102巷22號,建號 511,持分 1/8,4 萬
一層:68.18合計:68.18 雨遮:0.23 (1層)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據債務人叔叔在場稱:系爭建物係債務人自住使用,另編號2土地為空地,現作水溝 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 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 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 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六、拍賣之編號2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為編號1建物之增建部分,拍 定後就該增建部 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 占用鄰地同段167-1地號土地,日後或有遭訴請拆屋還地之虞,應買人請特別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海南段 370地號
144.6 m2 × (1/8) × 23,200 元 - 100 萬元
= -58.1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海南段 370-1地號
0.9 m2 × (1/8) × 23,200 元 - 1 萬元
= -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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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坪 / 2,224 萬
2026/8/4
2拍 不點交
15.7 坪 / 880 萬
2026/7/28
3拍 不點交
16 坪 / 236.8 萬
2026/8/4
3拍 不點交
59.5 坪 / 3,4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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