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5雄金職酉169三

高雄市鹽埕區鹽中段25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30
  • 1 點閱
  • 0 列管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30
保證金:
126
總坪數:
7.1
坪單價:
88.6萬/坪
持分地坪:
7.1 坪
總現值:
185.6 萬
拍後增值:
-44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鹽埕區 鹽中段 259地號,面積 46 m2,持分 1/8,160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鹽埕區 鹽中段 260地號,面積 142 m2,持分 1/8,470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法院筆錄 (6)
2.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處上有鹽埕區瀨南街204號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分3標拍賣,為各標內之標的物則合併拍賣(分別標價,合併計算)。本件依各標順序開標,如拍賣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人之債權總額、土地增值稅及執行費用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如有拍定,本院仍得於計算分配確定後撤銷拍定。債務人得事先或於開標前到場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8.
標的為合併拍賣者,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須就其得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買受,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承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分管情形,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分管事宜。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鹽埕區 鹽中段 259地號
46 m2 × (1/8) × 78,960 元 - 160 萬元
= -114.6萬元
2.
高雄市 鹽埕區 鹽中段 260地號
142 m2 × (1/8) × 78,960 元 - 470 萬元
= -32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7.9 坪 / 100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8 坪 / 245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0.2 坪 / 4.5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17.2 坪 / 211.2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3.7 坪 / 64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25.9 坪 / 345.8 萬
2026/7/29
1拍 點交
18.6 坪 / 129.5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39.1 坪 / 773.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鹽埕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