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5雄金職未100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段22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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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8.2
保證金:
21.6
總坪數:
19.1
坪單價:
5.7萬/坪
持分地坪:
19.1 坪
總現值:
84 萬
拍後增值:
-2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過溪段 222地號,面積 9.5 m2,持分 4/21,1.3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大寮區 過溪段 223地號,面積 322 m2,持分 4/21,106.9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2拍,2026/7/1,總底價 135.2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於115年1月12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標的土地為過溪路
2.
161號建物之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六、本件僅就土地部分查封拍賣,其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各對其有應有部分之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6.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7.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過溪段 222地號
9.5 m2 × (4/21) × 13,300 元 - 1.3 萬元
= 1.1萬元
2.
高雄市 大寮區 過溪段 223地號
322 m2 × (4/21) × 13,300 元 - 106.9 萬元
= -2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6.4 坪 / 106 萬
2026/8/5
2拍 不點交
7.5 坪 / 32.8 萬
2026/8/5
2拍 不點交
1.9 坪 / 4.8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77.5 坪 / 314.4 萬
2026/7/30
1拍 不點交
4.8 坪 / 49.6 萬
2026/9/16
2拍 點交
56.6 坪 / 40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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